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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:家庭在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房可享受1%补贴

2022-08-11来源:徐州房产网正文:徐州:家庭在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房可享受1%补贴

原标题:徐州:家庭在市区出售144平方米以下新房可享受1%补贴

7月18日,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和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(暂行)》,家庭出售徐州市区(含铜山区、高新区、贾汪区、徐州经开区、港务区)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,不含定销商品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,按商品住房合约价款(不不含车库、车位、储藏室、阁楼等附属设施)的1%补贴。

该《办法》称之为,自发性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,以商品住房销售合约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不尽相同。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约取消后、转出再次销售的,不出补贴范围。

另外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定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款(不含贷款)后,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必要归还购房人。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、商品住房销售发票、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格、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区住建局申请人承销。区住建局审查后向区财政局申请人拨付资金(预售商品房购房补贴按商品房预售款管理,拨给到研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,开发企业按规定支取)。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。补贴资金承销后,区住建局通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住房瞄准,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。对已派发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住宅需要中止销售合同的,由购房人、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住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。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,一经找到,按规定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。

补贴资金来源方面,购房补贴资金按照现行市区财政体制承担。本办法由徐州市财政局、市住建局负责管理说明。各区融合本辖区部门分工制定具体资金审查拨给流程,并报市财政局、住建局备案。

责任编辑:刘秀浩

图片编辑:金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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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澎湃新闻https://www.sohu.com/a/569254749_120200193返回搜狐,查阅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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